“歌王”韩磊欠资案和解 原告开庭前撤诉

2014-05-31 15:23     来源:当代娱乐网      责任编辑;ddyule03

  据《北京晚报》报道,歌手韩磊因拖欠出资款245万元而惹上官司,此案原定今日在通州法庭开庭审理。但昨天下午,记者从通州区法院获悉,被告人韩嵐向通州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已得到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本月16日上午10时,韩嵐本人向通州区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韩嵐称“因我与韩磊存在公司清算纠纷,在清算组主持下,韩磊明確表示放弃股权权益,已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已签字,故申请撤回起诉。”

  就在原定开庭的前一日,通州区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韩嵐撤回起诉。韩磊最终摆脱了这场“欠资纠纷”。

  原告韩嵐曾诉称,2008年,其与韩磊擬组建內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原告出资255万元,韩磊出资245万元。后韩磊向其借钱,原告便向韩磊借出245万元並匯至韩磊账户,韩磊將该笔借款匯至公司账户作为自己的出资款。公司成立后,原告多次催要,但韩磊至今未偿还原告上述借款。

  被友人告上法庭后,法院多次联繫韩磊及其经纪公司,却没有人来领取传票。最后,法院不得不通过媒体“隔空喊话”,韩磊也终派人领取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