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锁连城》侵权与否? 律师有话说

2014-04-17 11:51     来源:当代娱乐网      责任编辑;ddyule03

  近日,于正出品的《宫》系列电视剧第三部《宫锁连城之凤还巢》正在湖南卫视热播当中,且在同时段收视率遥遥领先于其他卫视。不过于正臭名昭著的个性不改,这次的《宫锁连城》又被传出抄袭嫌疑,甚至被原作琼瑶点名批评,引起网友们的高度关注。
 

  在国内,“版权”一直是一个非常难以规范的难题。对于这次《宫锁连城》涉嫌抄袭琼瑶的《梅花烙》,虽然网络上有超过九成的网友表示了对琼瑶的支持以及对于正的鄙视,但是究竟其是否涉嫌侵权,却仍旧是一个有待商榷的问题。知名律师翁治中表示:“琼瑶举报于正抄袭,这主要是涉及剧本方面的抄袭,还是属于文学作品的范畴。目前法律在著作权的保护中,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而虽然琼瑶表示于正的《宫3》的主角设置、主角关系、支线任务设置都与其《梅花烙》如出一辙,但这些都属于中心思想层面的,所以不能构成侵权。”
 

  不过与此同时,曾与于正有过合作的编剧李亚玲以及邹越(瞬间倾城)也在微博上透露,于正曾明确提出要求他们对《梅花烙》、《小娘惹》等电视剧进行“效仿”,并在新剧本中进行“结合”,还曾说明确表示“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再度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对于网友们的质疑,《楚汉传奇》、《铜齿铁牙纪晓岚2》等的编剧汪海林表示:“(关于抄袭)并没有成文规则。如果出现某个编剧认为作品被抄袭,编剧们会聚在一起首先判断这个故事有没有独创性,接下来再进行桥段比对,对事情做出一个界定。写剧本,别人的立意、结构、人物关系都是可以借鉴的,但要有自己的组接、再建。桥段不宜照抄,抄桥段第一破坏行规,第二显示自己无能。如果一百个人有九十个说你是抄别人的,那就是抄了,狡辩也没用。”
 

  另外也有知名律师丁辉分析:“在侵犯著作权的这类案件中,被告一方如果只是更换人名、地点,却在重要片段细节上和原告作品一致,让消费者、读者、观众一眼就联想原著,那么就有可能涉嫌侵权。”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丁律师说:“大体包括三项:停止播放,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而关于翁治中所分析的著作权“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的说法,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他表示:“即便文字组合不同,如果构成的故事内容、情节雷同,那就涉嫌侵权。”
 

  目前此次“抄袭”纠纷正在进行调解当中,而湖南卫视也表示正在等待通知,一旦确定为“抄袭”,将立刻停止《宫锁连城》的播出。

  于正